王新生:马克思正义理论的四重辩护(《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04期)

发布时间:2025-12-07浏览次数:10

 

 

摘 要马克思关于正义问题的讨论通过批判 国民经济学完成其立论前提是消灭私有制这由他的理论任务所规定不是用公平正义的政治法律概念解释分配关系而是用生产关系来解释分配关系用生产劳动解释生产关系这是马克思正义理论的基本逻辑只有从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出发才最能切中应得正义论的要害和现代正义问题的实质自由主义等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的正义概念是一个低阶概念而马克思的正义概念则是一个含义更广的高阶概念马克思的高阶正义概念从 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出发自由人之间有机的社会合作为基刻画出人类社会可能具有的最高正义原则这一原则是先前人类历史中出现过的各类正义原则在逻辑上和在历史上自我扬弃的结果在当代中国正义理论的建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不可能仅仅充当批判者的角色而是担负着为现实生活提供规范的理论责任
关键词马克思 正义 高阶正义概念